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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論文確定接受刊登者,應繳交刊登費。每篇接受刊登者無償為本刊審查三篇為原則,並發予論壇審稿感謝狀

依本刊98年9月11日編輯委員會會議決議:自98年11月1日起,投稿本刊者,凡論文確定接受刊登者,應繳交刊登費。居住於臺灣地區每篇繳交新臺幣參仟元整,臺灣地區以外者每篇繳交美金100元,未繳費者恕不刊登。並且,凡論文確定接受刊登者,每篇接受刊登者無償為本刊審查三篇為原則,並發予論壇審稿感謝狀。